民法典规定结婚期间购买的奢侈品,离婚奢侈品算共有财产吗

豪车 2025-06-20 20 0


民法典规定结婚期间购买的奢侈品,离婚奢侈品算共有财产吗

离婚奢侈品算共有财产。处理这类问题时应考虑这部分奢侈品或贵重物品的来源,除非该专用的贵重物品、奢侈品是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购置、接受单方赠与或夫妻之间有明确约定归为一方所有的,否则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分配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贵重物品、奢侈品如金饰、手表、皮包等虽然由一方专用,但是其价值较大,如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但因为归为一方专用而使其成为使用该贵重物品或奢侈品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对另一方不公平。其次,依照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的是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贵重物品、奢侈品等往往不是日常生活需要使用的,并非生活必须品,所以无须一定归属于一方。此外,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让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只是在离婚分割时该部分财产由专用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这样可以平衡双方的利益也可以物尽其用。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